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18年学生体质测试要求,学校必须在2018年9月10日至11月 30日期间,对全校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测试数据上报教育厅,同时上报教育部,教育部将于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各学校进行抽查、复核。
为顺利完成我校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提高测试成绩,应尽早进行宣传,成立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组,学校应加大投入,加强测试场地、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测试设备和器材。要将测试、上报工作作为管理人员、体育教师的培训内容,及时组织专业培训。
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清民 赵玉奇 朱东方 王建新 罗绍先
副组长:
朱明悦 马伟强 张 凡 徐 涛 马春燕 李兆楠
朱 冰 徐 娟 邓艳丽 周 燕 杨明杰 滕文锐
吕 玮 李明奇 李 倩 董文杰 张亚东 李元元
刘 佳
组 员:体育部教师 各学院(部)辅导员 部分体育骨干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1月10日,周六、周日安排测试(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周一到周四下午放学后
三、测试地点:
东西校区:田径场。
四、测试对象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对象为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五、测试项目及成绩评定
1、测试项目:身高、体重、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肺活量、50米、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2、成绩评定:由教育部根据学生测试情况,制定分值权重,并根据测试成绩高低评定等级。
3、测试成绩每年评定一次,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参与三好生和奖学金的评定。
4、测试成绩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本学期体育期末成绩。
六、测试工作:
1、测试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均安排在学年第一学期。
2、各学院(部)应积极组织学生进行锻炼,并按要求通知学生参加测试。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按时达到测试地点,根据测试教师统一安排测试顺序和测试项目。
3、测试学生应在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遵守测试规定。
4、因伤或因病不难参加测试的学生,应在测试前向体育部提交免于执行《标准》的申请,经体育部核准后免于执行《标准》。
5、学生在体质健康测试过程中代测试或被代测试者,一同视为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取消测试成绩,通报其所在学院,并上报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按考试作弊论处。
6、测试工作由体育部负责实施,组织体育部教师参与测试工作,按测试项目要求操作,做到真正有序,测试规范,记录准确。测试前要认真仔细核对学生测试证件,并负责解读测试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
七、数据管理:
1、教师应将测试数据输入电脑,同时将测试数据做书面备份。测试结束后,由体育部统一将数据导入管理系统,并保存书面备份。体育部及时将数据上报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
2、测试数据按年度反馈各相关学院,并及时反馈给体育任课教师。
八、表彰:
1、班级及格率在95%以上,并且良好率在20%以上,优秀率在5%以上的班级奖励300元/班级;
2、班级及格率在90%以上,并且良好率在15%以上的班级奖励200元/班级;
3、班级及格率在90%以上,并且良好率在10%以上的班级奖励100元/班级
备注:伤、病、残学生不计入班级总人数!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18年10月8日